号: 486001491/202005-0000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0-05-12 07:36
文  号: 宿震〔2022〕20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市地震局 政策咨询电话: 3044509

《宿州市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地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5-12 07:3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2

《宿州市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实施方案》


 

宿震〔2020〕19号

各县、区地震部门,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根据《中国地震局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要点》(中震办发〔2020〕7号)和《安徽省地震局关于印发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要点细化落实方案的通知》(皖震发办〔2020〕37号),结合我市实际和年度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宿州市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地震局

2020年4月20日

 

宿州市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

实施方案

 

做好全市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地震局长会精神以及全省防震减灾年度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震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震党发〔2019〕202号)和《安徽省地震局关于印发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要点细化落实方案的通知》(皖震发办〔2020〕37号),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这条主线,重点宣传落实国发〔2010〕18号文、防震减灾规划、现代化“四大体系”建设的成就和先进典型,为宿州市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理论宣传

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等。宣传全市地震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安徽省地震局、市委市政府要求的行动和举措。

1.及时转载中央主要媒体、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安徽省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新闻报道,将中央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及时传播到全市地震系统干部职工中。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局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上转载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和安徽省地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有关专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报道等。

2.及时宣传报道宿州市地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相关会议召开后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

3.充分展示全市地震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具体做法和实际成效。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通过组稿、约稿方式,进一步加工完善后形成综述稿件,通过局网站、微信、微博发布,每2月至少1篇,优秀稿件可向新闻媒体推送。(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

二、主题宣传

在“大应急”格局下,围绕全面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宣传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宣传现代化建设“四大体系”取得的进展和成就,宣传全面深化改革的举措和成效。

4.全面展示贯彻落实国发〔2010〕 18号文和《宿州市“十三五”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的成就,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落实防震减灾2020年目标取得的成就、经验,及时向新闻媒体推送综述文章和亮点工作。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总结全市地震系统落实防震减灾2020年目标取得的成就、经验,通过局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向新闻媒体推送有关稿件材料。(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

5.适时宣传“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安徽子项目、活断层探测项目建设进展及在防灾减灾救灾中取得的成效。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根据项目进展适时组织宣传报道。(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

三、重点时段宣传

抓住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全市地震局长会、全市第一届地震科普大会、全国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策划部署,聚焦活动主题,集中做好宣传报道和科学普及。

6.全力做好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全市地震局长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会前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宣传报道。(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

7.做好全市第一届防震减灾科普大会和“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10月13日国际减灾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段的宣传报道和科学普及工作。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会议活动前制定宣传报道和科学普及工作方案,通过举办活动、发布科普作品、开放科普场馆、组织科普讲座、应急疏散演练、集中参观等方式,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和科普教育。(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

五、科普宣传

加强统筹规划,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地震科普,推进科普工作社会化,研发推广科普精品,创新防震减灾科普方式,不断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于防震减灾科普的多样化需求。

8.召开第一届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大会,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着力提升防震减灾科普的科学性,不断推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和开放合作。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根据全国防震减灾科普大会和全省防震减灾科普大会的精神,商请市应急局、市教体局、市科协确定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大会的各项议题,做好各项会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各县、区地震部门)

9.创新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集中创作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通过组建专家团队、面向社会征集、组织竞赛等方式,调动科普队伍与社会力量,激发创作动力,广泛开展科普图书、影视、文艺、动漫、游戏等作品创作。市地震局及各县、区地震部门积极创作具有影响力传播力的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并积极扩大作品影响力和覆盖面。积极推进全市优秀地震科普作品、创新展品参加全国、全省科普作品大赛。(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各县、区地震部门)

10.推进防震减灾“一县一馆”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市地震局加大对县区地震科普场馆建设的指导,市县协同合作,持续推进地震科普“一县一馆”建设。各县、区地震部门要积极推动在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中增加防震减灾科普内容。灾害防御科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和示范基地的认定,各县、区地震部门组织辖区内学校和科普场所积极参与。(灾害防御科,各县、区地震部门)

11.组织参加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知识大赛和网络竞赛等活动。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根据安徽省地震局的安排,组织参加全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知识大赛。鼓励各级地震部门以“两微一端”为核心,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平台等新技术新手段在防震减灾科普中的应用,并利用其开展网络竞赛、问答等各类科普活动,积极营造全民科普的良好氛围。(灾害防御科,各县、区地震部门)

12.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七进”活动。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全市地震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法治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等工作,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七进”活动,以“三下乡”、脱贫攻坚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进农村”的工作力度,推进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向农村地区倾斜。(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各县、区地震部门)

六、应急宣传、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

做好突发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引导、专家解读、科学普及等工作。做好日常和重大活动、重点时段舆情监测、分析研判与处置。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工作。

13.做好突发地震应急宣传工作。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和震中所在地地震部门要第一时间通过官网官微等发布震情及处置动态等权威信息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科普作品,及时组织专家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各县、区地震部门)

14.做好涉震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按照《宿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宿州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对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涉震舆情的分析研判,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舆情事件应对。(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各县、区地震部门)

15.做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细化措施及责任部门: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等重要领域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科技监测科、灾害防御科,各县、区地震部门)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19 《宿州市2020年地震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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