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地震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宿州市地震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宿州市地震局机关编制10名;地震局埇桥区办事处编制8名;市属地震台编制3名。实有编制21名;现在职职工17人,离退休人员13人。招聘人员1名。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宿州市地震局,经市政府授权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相应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市地震局工作主要包括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编制数相同。
纳入宿州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地震局本级 |
2 |
宿州市地震局埇桥区办事处 |
3 |
宿州市地震台 |
三、宿州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69.1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69.1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83.89万元,增长-18.5%;支出减少83.89万元,增长-18.5%。
主要原因:
2016年度较2015年度省局拨付补助经费减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01万元,占9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万元,占1%。
主要原因:2016年度仅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4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10.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10.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4.27万元,增长4.5%,支出增加14.27万元,增长4.5%。
主要原因:
一是2016年9月份新增人员;
二是特殊时期,业务量的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01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6.1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应急演练经费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5万元,增长6.1%。
主要原因:2016年度招录人员4名。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0.1万元,支出决算为36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主要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 20.4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5.6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60.46万元,占4%;无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0.7万元,比2015年减少 0万元,减少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2.2万元,比2015年增加1.52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10.14万元,比2015年增加0.53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调资及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13.94万元,比2015年增加-4.6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降低。其中:“提租补贴”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1万元,比2015年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原因:与2015年度比无变化。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332.48万元。比2015年增加55.1万元,增加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中:行政运行287.0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物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0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地震局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宿州市地震局机关运行经费237.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宿州市地震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宿州市地震局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宿州市地震局无项目支出。
宿州市地震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 算 数 |
|
合 计 |
3.8 |
2.35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公务接待费 |
3.8 |
2.35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地震局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具体情况如下:
(一)宿州市地震局无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35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65万元,增长38%。,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30条,严格控制招待标准。2016年宿州市地震局国内公务接待共22批次,20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主要是用于 国家、省上级业务部门的督查和县局部门来访招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三)2016年度,宿州市地震局已车改,无公车购置和运维费用。
联系人: 侯凤侠
电 话:304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