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491/202204-00002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地震局
成文日期: 2022-03-01 发布日期: 2022-02-25 15:1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地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2-25 15:1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2

市直有关单位:

现征求《宿州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任务分解方案的意见建议。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于3月30日(周四)前将修改意见(盖章)反馈至市地震局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方式:办公室 刘兴起  0557-3044509(传真) 18905573575

448060108@qq.com

 

 

宿州市地震局

2022年2月25日

全市地震系统《宿州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任务分解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1. 加强全市地震监测软硬件建设。新建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设置前兆室、测震室、会商室、信息技术室。市级地震监测中心通过智能台站管理系统,实现台站组网管理和数据集中处理,对各台进行远程业务指导、设备维护、技术管理;与省、县(区)实现实时信息共享,有效提高市域地震监测能力和震情响应能力。包括建设海量数据汇集、存储与备份系统、实时数据与图形显示系统、地震自动定位信息发布系统等。(市局监测科牵头,宿州市地震台、各县区地震部门配合)

2. 市地震局、泗县应急局完成地震流动监测台网标准化建设,实现流动监测仪器、车辆、通讯、供电一体化,确保设备体系完善、架设机动迅速、组网传输精准,为重点地区的加密监测和震后趋势判定提供软、硬件支撑。(市局监测科牵头,宿州市地震台、泗县应急局配合)

3. 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提升台网运行管理水平。将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分级负责。(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地震部门配合)

4. 进一步优化、整合、提升我市已建和新建的各类地震观测手段。完成市地震台的建设和整体搬迁工作,逐步实现遥测遥感。(市局监测科牵头,宿州市地震台配合)

5. 泗县台完成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升级改造,打造全国一流的地壳形变观测台;埇桥区增上流体观测项目,补强我市地震流体观测短板;萧县台完成供电、网络和洞体防水防潮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连续性;灵璧台实施无人值守台标准化改造,提升监测效能;砀山台增强监测仪器抗干扰防护,改善提升监测仪器数据产出质量。(市局监测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宿州市地震台配合)

6. 完成全市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全国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安徽子项目建设要求,泗县、灵璧县、萧县、砀山县各建成一个基本站,埇桥区、泗县建成一个基准站。2021年将全面建成数字化、标准化和高精度的强震动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在有感地震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能够有效预警、快速确定灾区烈度等值线,快速判定受灾情况,为政府地震应急决策、震害快速评估和震后重建提供科学依据。(市局监测科牵头,宿州市地震台、各县区地震部门配合)

7. 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建立稳定的市、县群测群防经费渠道,确保宏观观测人员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市局监测科、灾防科牵头,各县区地震部门配合)

8. 加强培训与管理,每年至少开展1次宏观观测员培训和综合减灾信息员培训,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观测水平。(市局监测科、灾防科牵头,市局办公室、各县区地震部门配合)

二、震灾防御体系建设

9. 加强本辖区内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监管。落实新修订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加强本辖区内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监管,加大对重大影响或重大价值的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参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本辖区内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开展随机检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及监管机制,依法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加强农村民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指导和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农村工匠抗震设防培训和科普宣传活动。(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埇桥办事处配合)

10. 认真做好地震重大灾害风险防范。全面摸清“风险底数”,科学制定“防御手段”,有效采取“治理措施”。通过建设工程防震安全监管检查、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震害预评估等有效手段,摸清我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绘制“地震灾害风险图”,加强资源共享与成果应用,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埇桥办事处配合)

11. 完成宿州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将项目成果应用于城乡建设规划、重大工程选址与设计等方面;推动郯庐断裂带沿线县区(泗县、灵璧县)实施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市局监测科、灾防科牵头,各县区地震部门配合)

12. 开展地震灾害预评估工作,为震后应急响应提供技术支持。根据省地震局工作进度安排,完成本辖区内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配合市加固工程协调工作组做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工作。(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埇桥办事处配合)

三、应急准备工作体系建设

13. 健全应急工作机制。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进一步厘清“防”“救”两个阶段的职责边界。(市局灾防科牵头,埇桥办事处、各县区地震部门配合)

14. 强化地震应急区域协作联动、地震应急响应现场工作队、志愿者队伍培训演练,提升救援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加强应急值守力量,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后勤保障等制度,提升应急工作效能。(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市局监测科、办公室配合)

15. 进一步强化震情信息服务,加强震后应急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控,努力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为政府应急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市局灾防科、办公室牵头,市局监测科、各县区地震部门配合)

16. 完善应急响应系统。升级改造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地震应急快速响应系统(辅助决策系统),推进全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数据交互平台建设,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获取与更新机制,及时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经济、人口和行政区划等相关数据。加强基础信息、地震应急信息共建共享,与省级、市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为保障应急指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埇桥办事处配合)

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科普宣传协同合作机制,建立宣传、应急、教育、地震、科协、科技、文旅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市局监测科、办公室配合)

18. 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科普活动;加大科普作品创作力度,创作具有影响力、传播力的科普作品。(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

19. 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的科普宣传,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市局监测科、办公室配合)

20. 加强地震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队伍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专题培训和科普活动。(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

21. 创新防震减灾宣传方式方法。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新型网络体系,推进融媒体建设。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科普”宣传优势,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大赛、科普讲解大赛、防震减灾征文等“线上线下”互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扩大科普宣传辐射面。(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市局监测科、办公室配合)

23. 持续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建设。统筹利用综合展馆、校园科普阵地,建设一批集研学、教育、文旅于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化地震科普场馆,完成地震科普“一县一馆”建设。(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

24. 在宿州市综合监测中心新建一处新时代地震科普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防震减灾科普需求。(市局灾防科牵头,埇桥办事处、各县区地震部门配合)

25. 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认定工作。推动各类科技场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场所、农村科普场所等增加防震减灾科普内容;引导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增强防震减灾科普功能。积极配合应急、气象等部门进一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建设工作。(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

26. 提升法治能力建设。加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举办或参加法治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制度执行力。(市局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牵头)

27. 适时开展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局灾防科牵头,各县区地震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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