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491/201611-86784 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地震局
成文日期: 2016-11-04 发布日期: 2016-11-04 16:09
文  号: 宿政办秘〔2016〕114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防震减灾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市地震局 政策咨询电话: 3044509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防震减灾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地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11-04 16:0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2

宿政办秘〔201611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宿州市防震减灾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4

(此件公开发布)

 宿州市防震减灾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提升全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和《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防震减灾工作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着力加强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市震灾综合防御能力显著提升,有效促进了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为保障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健全防震减灾政策体系。颁布实施《宿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宿州市地震监测台网(站)管理与保护暂行办法》《宿州市地震应急管理办法》《宿州市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建立了完备的政策体系,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有据可依。

二是地震监测能力显著提高。建成了市属测震(强震)台、泗县测震和形变台、灵璧多分量钻孔应变台、萧县测震台、砀山电磁扰动台。一县一台建设全面完成,形成了测震、电磁、地形变三大类、覆盖全市的地震监测网络。地震观测台站平均间距控制在50km以内,地震监控能力达到1.01.5级,省内地震在10分钟以内完成速报。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实现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网络全覆盖,地震监测能力显著提高。

三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卓有成效。重新修订了《宿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依法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加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建设力度。全面推动城乡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到位,能够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四是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不定期举办全市规模的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在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深入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市共建成类地震应急避险场所26处,其中市区建成12处,四个县建成14处;地震应急队伍进一步壮大,应急物资储备基本满足要求。

五是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取得成效建成国家级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宿州市地震科普馆,科普宣传阵地稳定有效。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不断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公众防震减灾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二、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大地构造上,宿州市位于华北构造块体东南缘,处于华北与华南过渡地带,属中强地震活动区,著名的郯庐断裂带经泗县境内穿过。全市地震基本烈度6度及以上,局部地区高达8度。多次被中国地震局划为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2016年度被判定为全国一类地震重点危险区,涉及我市四县一区,覆盖全境,震情形势严峻复杂。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建设四个宿州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潜在的地震风险依然存在,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防震减灾事业基础薄弱,地震监测手段不够全面、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工作没有全覆盖,农村老旧民居地震安全隐患较大,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不充实,地震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还不健全,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防御救护能力仍然较低,防震减灾投入机制仍不完善。面对严峻的防震减灾形势,必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主动意识,夯实各项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经济建设同防灾减灾一起抓,紧密结合宿州实际,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做好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有专业的地震监测预报分析队伍,较为全面的地震监测手段;城乡建筑、重大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建成完善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确保人均有效应急避险场所不少于1.5㎡;城乡居民享受到较为完善的地震科普知识教育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培训。

——基础能力方面:加大地震监测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科教宣传中心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监测台站、地震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探索预警、预报新方法,实施人才强业战略,招聘专业性较强的人才,全面提升自身基础能力,壮大地震监测预报队伍。

——公共服务方面:强化抗震设防管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建筑物抗震设防水平。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宣传教育平台,建立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整体发挥为公共服务的实际效益。

——社会管理方面: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建立防震减灾规划体系,强化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扩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覆盖面,完善地震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十三五期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主要任务

(一)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1.地震监测中心软硬件建设。新建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设置前兆室、测震室、会商室、信息技术室。监测中心通过智能台站管理系统,实现台站组网管理和数据集中处理,对各台进行远程业务指导、设备维修、技术管理;与省、县(区)实现实时信息共享,有效提高市域地震监测能力和震情响应能力。包括建设海量数据汇集、存储与备份系统、实时数据与图形显示系统、地震自动定位信息发布系统等。

2.优化地震前兆和测震台网。整合我市已建和新建的各类地震前兆观测手段,对市直属地震台进行遥测改造,实现有人看护无人值守;对泗县台监测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萧县台增上前兆监测仪器;因地制宜,增加流体观测项目。使我市实现形变、应力、地磁、流体等多学科的地震前兆台网,不断推进地震监测科学化,提高地震前兆观测能力。

建设地震流动监测台网,实现流动监测仪器、车辆、通讯一体化,为重点地区的加密监测和震后趋势判定提供软、硬件支撑。

3.建设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按全省统一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建成数字化、标准化和高精度的强震动烈度速报系统。在有感地震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快速确定灾区烈度等值线,快速判断受灾情况,为政府地震应急决策、震害快速评估和震后重建提供科学依据。

4.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分布格局。建立稳定的市、县群测群防经费渠道,确保观测人员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培训与管理,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全市建设10个省级数字化宏观点,实现在市监测中心即可实时监控和存储宏观点信息的远程终端系统。

(二)震灾防御体系建设

1.统筹发展城乡建筑抗震设防。加强重大建设工程选址、设计、施工等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城镇规划,新城和村镇建设,特别是学校、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选址考虑地震活断层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带的影响。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必须到达抗震设防要求,并严格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2.增强基础设施地震安全。加强地震小区划与震害预测等地震安全基础工作。重点关注重要生命线与地震断裂带的交叉区、高铁交通沿线、交通走廊与重点发展新城交叉区等区域的地震安全。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供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抗震普查和鉴定工作,分类制定抗震加固改造计划。

3.农村防震保安工程。开展农村民居示范点建设,选择美丽乡村建设中部分民居进行试点工作,探索政府对农村民居建设工作的支持机制。在普查和试点基础上,制定分步实施细则,推广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房图册,采用政府支持、农民自愿的原则,逐步推进全市防震保安工作。

(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我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制(修)定,推进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等基层预案的编制工作,强化预案的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关管理性文件和预案编制标准。健全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加强与其他专业应急队伍的资源整合,基本具备专业救援能力。地震应急志愿者服务纳入市应急管理体系,继续推进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推进市、县(区)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应急救灾物资联动调拨机制。积极开展全市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演练工作常态化。

2.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设地震现场应急通讯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推进全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数据交互平台建设,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获取与更新机制。建设地震应急移动通讯指挥系统。完成市、县(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继续加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城市绿地、公园、操场、广场等场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成不低于类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信息系统。

(四)科普宣传体系建设

1.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以增强市民防震减灾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和规范应急避险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扩大覆盖面,提高有效性。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宣传。加大与新闻出版部门、广播电视台等机构的合作宣传力度,拓展网络宣传空间,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源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突出重点时段和重大纪念日,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常态化。

2.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和利用各种行业和社会资源,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设施先进、效果显著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场馆和基地,形成以国家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县(区)级为基础的防震减灾科普展馆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

3.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社区建设。全面推广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和地震安全民居工程创建工作,逐年扩大示范点创建比例。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

各县、区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体系、督查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分解防震减灾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政策保障

构建完备有效的防震减灾制度体系,促进防震减灾规范化服务和管理,为防震减灾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工作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整合各类资源,保证目标任务完成。

(三)科技支撑

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地震发生地点预测和地震灾害预警技术等研究。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提升地震科技对防震减灾工作贡献率。

(四)队伍建设

提高防震减灾干部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深入推进科研团队发展,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着力发现、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优秀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服务保障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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