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491/202307-0001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地震局
成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日期: 2023-07-14 08:36
文  号: 宿震函【2】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震情监视跟踪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监测科 政策咨询电话: 3044509

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震情监视跟踪工作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地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14 08:3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2

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震情监视跟踪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地震部门,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当前,我省已全面进入主汛期,根据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单位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扎实做好汛期期间的震情监视跟踪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震情汛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全力做好汛期震情监视跟踪工作,严防灾害发生,扎实做好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汛情风险防范,在开展异常现场核实、仪器维修维护、流动监测等野外作业时,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要全面排查台站基础设施和野外观测设备防汛安全隐患,加强观测系统和观测环境巡检,出现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三是加强业务系统运维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监测台网巡检,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数据链路和通信畅通,按时产出各类监测数据产品。各县、区地震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台站和宏观观测网点的管理,确保监测仪器的正常运转和观测数据的及时报送。

四是要加强震情跟踪研判。要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和《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资料异常核实工作规程》,密切监视各类观测资料变化,及时开展异常现场核实分析,跟踪研判震情趋势。如发生有影响或造成破坏的地震事件、出现重大前兆异常、宏观异常等,及时上报市地震部门。

五是做好震情值班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级责任人在岗、在位、在状态。要切实落实信息报送制度,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

六是做好台站受灾情况上报工作。一旦发生因雷雨、大风等因素引起的台站受灾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留存现场照片并上报市地震局和蚌埠地震监测中心站。

 宿州市地震局

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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