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应急服务响应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应急服务响应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地震部门,局机关各科室、震防中心、地震台:
为落实好全国地震应急响应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徽省地震应急服务响应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宿州市地震应急服务响应能力提升工作方案》。请各任务承担单位按照分工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注重实效,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宿州市地震局
2024年8月6日
宿州市地震应急服务响应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梳理和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对现有预案中的不合理和不适应现阶段发展的条款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灾防科、震防中心、各县区地震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协助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构建县乡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协助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危化企业编制完善地震专项预案。
责任单位:各县区地震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定期修订完善应急服务响应工作清单。
责任单位:灾防科、震防中心、各县区地震部门
配合单位:监测科、办公室、地震台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 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
1.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响应演练。
责任单位:灾防科、震防中心、各县区地震部门
配合单位:监测科、办公室、地震台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 建设高水平应急服务保障技术系统
1.持续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强化应急服务响应业务的日常调度检查和运行评估。
责任单位:灾防科、震防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地震应急指挥系统与省地震局、其他各市地震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及各县区地震部门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灾防科、震防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 加强基层应急服务响应能力建设
1.加强各县区应急通讯、地震现场应急视频、应急指挥功能区等保障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地震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定期组织应急业务自学和演练。
责任单位:各县区地震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加强“三网一员”建设,定期开展培训,确保震后及时获取准确灾情信息。
责任单位:监测科、灾防科、各县区地震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 加强地震信息服务能力建设
1.做好测震台网、预警台网的运维保障,进一步排除预警系统风险点,确保高效、准确产出地震速报、预警和烈度速报信息。
责任单位:监测科、地震台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各级地震工作部门需协同应急管理部门,研发部署适合属地的震情信息发布系统,确保震情信息准确、高效。
责任单位:监测科、各县区地震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 强化舆情引导与科普宣传
1.建立健全舆情引导机制,及时分析评估网络舆情态势,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和媒体的联系,及时准确发布地震信息,科学开展专家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科学引导社会舆论。
责任单位:办公室、灾防科、监测科、震防中心、地震台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运用新媒体平台进行科普宣传。
责任单位:办公室、灾防科、震防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 加强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
1.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行政值班人员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 加强应急服务响应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应急业务培训体系。
责任单位:灾防科、震防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2.各县区地震部门定期组织应急业务培训。
责任单位:各县区地震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宿州市地震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灾防科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应急服务响应能力提升工作。各县区地震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市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强化责任担当。
(二)开展监督检查
结合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市地震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检查并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应急服务响应能力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