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本地区发生有感地震时,地震监测值班人员立即与省局台网中心联系,确定具体震中位置及震级大小、震源深度。
2.按照局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监测值班人员在得到确切震中位置后,将地震信息通知到地震应急值班员,地震应急值班员负责通知带班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及各工作组组长,办公室负责人通知全体局领导。
3.震情三要素确定后,值班人员启动“智能会商”系统,按照要求编写《震情专报》,并按程序上报。
4.震情应急处置期间,加强震情监视和值班,白天全员到岗,夜间坚持监测与应急双岗双人值班,与省地震局有关处室、蚌埠中心站及震中所在区域的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震情和应急信息畅通。
5.震情应急处置期间,加强地震监测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仪器正常运转,确保各项监测手段资料准确、及时、连续、可靠,为后续震情研判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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