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年轻干部提个醒丨对党要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关爱提醒】
每名党员都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党,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七个有之”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对党忠诚”是每名党员入党时的庄严承诺,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合格的基本标准,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有的在人前高唱理想主义,表面上装作关心群众、勤奋敬业、公道正派、倡导俭朴,在人后则推崇个人主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放弃职守、是非颠倒、奢靡享乐。这些行为,违背党员义务,损害党的团结和统一,损害党和人民利益,涣散党的组织,透支党的信誉,损害党的形象,危害很大,必须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将 “情节较轻的” 改为 “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出针对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