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地震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30 08:20 编辑:灾防科 来源:宿州市地震局 阅读: 【字号:  
   接到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在《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宿政办秘〔2016〕130号)文件中,《宿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号),已被《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26号)替代。
   二、保留的规范性文件
   2014年以来,我局陆续制定《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26号)、《宿州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宿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宿震组发[2015]2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地震监测台网(站)管理与保护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16]2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地震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16]1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16]76号)五份规范性文件,健全了地震监测、应急救援、灾害防御、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等可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开展工作,推动了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